升学成绩并列时全部录取
调整要点
原来的规定是“各学科考试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,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。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,按四舍五入原则,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总分”,出现分数并列现象时,各地做法不一致:市区是全部录取;辖市区是“按考生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门分数高的优先录取,如果语文、数学、英语总分仍然相同,则按照语文、数学总分高的优先录取”,现在统一调整为“出现考生总分多人次并列时,普通高中校全部录取”。
调整目的
实现教育公平,体现教育惠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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